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新成员应遵循以下流程:
1.申请人向各民主党派支部提交书面申请。
2.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考察,拟定考察对象。
3.考察对象填写《民主党派拟发展对象信息沟通表》,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初步审核。
4.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向拟定考察对象所在部门、院系党委(总支)了解其政治素质和工作表现情况,填写《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征询意见表》并报校党委统战部。
5.校党委统战部在《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征询意见表》上填写意见并盖章后,向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反馈考察对象的相关意见。
6.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对拟考察对象进行培养,经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同意后,履行入党手续,召开支部大会,通过后由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上报给各上级组织。
7.经上级组织批复后,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将审批通知报校党委宣传统战部留存,进行汇总、保存、归档工作。